為確保旌德縣道路交通安全,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旌德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擬于2025年9月11日0時起啟用2處新增電子警察設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啟用時間
2025年9月11日0時(24小時抓拍)
二、啟用設備地點
廟首和村路口卡口(205國道1558公里)
俞村前村路口卡口(330國道625公里900米)
三、采集處罰的交通違法行為
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2、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駛的;
3、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4、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手機視頻、操作手機軟件等妨礙安全駕駛的;
5、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敬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公告!
旌德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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