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23131313113213/202502-00143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發布 |
| 發文機關: | 旌德縣政府(辦公室) | 主題分類: | 民政、鄉村振興、救災 |
| 成文日期: | 2025-02-07 | 發布日期: | 2025-02-07 |
| 發文字號: | 政辦〔2025〕9號(JDXG-2025-02-04)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標 題: | 旌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旌德縣惠民殯葬政策實施辦法》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縣民政局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8603492 |
| 索引號: | 123131313113213/202502-00143 | ||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發布 | ||
| 發文機關: | 旌德縣政府(辦公室) | ||
| 主題分類: | 民政、鄉村振興、救災 | ||
| 成文日期: | 2025-02-07 | ||
| 發布日期: | 2025-02-07 | ||
| 發文字號: | 政辦〔2025〕9號(JDXG-2025-02-04)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 標 題: | 旌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旌德縣惠民殯葬政策實施辦法》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縣民政局 | ||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8603492 | ||
旌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旌德縣惠民殯葬政策
實施辦法》的通知
政辦〔2025〕9號
各鎮人民政府:
《旌德縣惠民殯葬政策實施辦法》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旌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2月7日
旌德縣惠民殯葬政策實施辦法
為切實做好惠民殯葬工作,減輕城鄉特殊群體治喪負擔,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和促進殯葬事業健康發展,提高群眾參與殯葬改革移風易俗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關于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指導意見》(民發〔2012〕211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殯葬基本公共服務加快推進殯葬改革的意見》(皖政秘辦〔2012〕12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對象及標準
(一)優惠減免對象
擁有本縣戶籍人員死亡并安葬在我縣內城鄉公益性公墓的下列人員可享受優惠減免政策:
1.特困供養對象、低保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點優撫對象;
2.部隊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獎人員;
3.見義勇為犧牲人員;
4.人體器官捐獻者;
5.省級以上(含省級)勞動模范;
6.省級以上(含省級)道德模范;
7.省級以上(含省級)中國(安徽)好人;
8.其他獲得國家級個人榮譽表彰的。
上述優惠減免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該政策:
1.死亡人員家屬拒不執行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安徽省殯葬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
2.死亡人員在世時存在嚴重違紀違法被司法機關進行處理的。
(二)優惠減免項目
1.低保對象、特困供養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點優撫對象購買城鄉公益性公墓每穴優惠10%(包含管理費)。
2.部隊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獎人員、見義勇為犧牲人員、人體器官捐獻者、省級以上(含省級)的勞動模范、道德模范、中國(安徽)好人及其他獲得國家級個人榮譽表彰的購買城鄉公益性公墓每穴優惠20%(包含管理費)。
3.特困供養人員實行火化并安葬在戶籍地城鄉公益性公墓骨灰穴內的免收穴位費。
4.低保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點優撫對象、見義勇為犧牲人員、人體器官捐獻者、省級以上(含省級)的勞動模范、道德模范、中國(安徽)好人、立功受獎人員及其他獲得國家級個人榮譽表彰人員實行火化并安葬在戶籍地城鄉公益性公墓骨灰穴的每穴減免50%。
5.縣域內靈堂對特困供養人員費用全免;本辦法中的其他人群費用減半。
(三)惠民獎勵項目
1.擁有本縣戶籍人員實行火化并安葬在戶籍地公墓骨灰穴位的,一次性獎勵1000元;已享受本辦法優惠減免項目第三條、第四條人員不再享受此獎勵。
2.擁有本縣戶籍人員自愿選擇骨灰深埋、花葬、樹葬、草坪葬、不立碑或采用臥碑且規格不超過0.5㎡的,一次性獎勵1500元。
3.擁有本縣戶籍人員自愿選擇江(海)葬、撒散等不保留骨灰葬式的,一次性獎勵2000元。
二、辦理程序
(一)申報
1.優惠減免申報。喪事承辦人(指逝者的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向逝者所在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旌德縣殯葬優惠減免及惠民獎勵獎補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承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承辦人銀行卡原件1份;
(2)公安機關或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
(3)屬于火化減免項目的需要提供殯儀館出具的《火化證明》原件;
(4)死者屬低保對象需提供《低保證》,屬特困供養人員需提供《特困供養證》,人體器官捐獻者需提供遺體捐贈相關協議;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點優撫對象需提供縣民政局開具的相關證明;立功受獎人員需提供喜報、獎狀、證書等材料。
(5)省級以上道德模范、勞動模范、中國(安徽)好人及獲得其他獲得國家級個人榮譽表彰的出具相應的榮譽證書或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2.惠民獎勵申報。符合補貼條件的喪事承辦人向逝者戶籍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旌德縣殯葬優惠減免及惠民獎勵獎補申請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承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承辦人銀行卡原件1份;
(2)公安機關或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
(3)殯儀館出具的《火化證明》原件;
(4)申報綠色生態安葬獎勵需在以上三項材料基礎上提供樹葬、花葬、草坪葬、江(海)葬等節地生態安葬的現場圖片或影像資料。
(二)審核。各鎮在收到村(居)委會審核通過的材料后,對申報材料進行再次審核,審核通過后每季度集中將《旌德縣殯葬優惠減免及惠民獎勵獎補申請表》及材料上報縣民政局。
(三)審批。縣民政局對各鎮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每季度將獎補資金撥付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三、經費保障
本辦法所需優惠(獎勵)項目資金,納入縣財政年度預算,每年由縣民政局參照上年額度進行預算,年底據實核算。
四、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
(一)各鎮政府、縣民政局做好政策的宣傳工作,確保符合條件對象都能享受到惠民殯葬政策,嚴格把好惠民殯葬項目的審核關。
(二)縣民政局應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大資金管理力度,強化對經辦人員的教育培訓,督促和指導各鎮做好惠民殯葬項目的申報及審核。
(三)縣民政局和縣財政局應加強對政策實施的日常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凡發現虛報享受惠民殯葬項目的,責令其限期清退,并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附則
本辦法有效期五年,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本辦法執行中的有關具體問題,由縣民政局負責作出相應補充規定。